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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伟大的小说具有这样一个特点,当你读完最后一段,回过头来却会发现,小说的开头部分——往往是十分平淡的开头——竟然变得意味深长起来,或者拥有了另一层起先没有想到的含义。《在峡谷里》就具有这样的特点。
乌克列耶沃村坐落在一个峡谷里,因此从公路上和火车站上只能看见村里的教堂和棉布印花厂的烟囱。
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挑明了村子的地理位置和水平线以下的特点。契诃夫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这么一个地方,并起了这样一个标题,显然是有所考虑的。作者为他所揭示的阴暗的现实精心选择了一个地点,那里的人们生活在人类普遍的文明准则和道德水平线之下。这就是小说标题的另一层含义。
《在峡谷里》的资本主义并不符合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理论,因为斯密的自由竞争和对失败者的淘汰是建立在公平规则之上的,而“峡谷里”的竞争则是无视任何规则。作为人类文明象征的法律对阿克辛尼雅烫死丽巴孩子的暴行毫无约束力,至于道德谴责,也表现得相当软弱。在一个法律和道德近乎真空的地带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产生什么样的资本主义呢?契诃夫在小说中给出了一个答案,会导致赫雷明兄弟的犯罪行为以及阿克辛尼雅这样的人的出现。尤其意味深长的是,不仅阿克辛尼雅巧取豪夺式的发迹十分符合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特征,就连她本人的形象,尤其是性吸引力,也像拥有美丽羽毛的锦鸡或蜂鸟一样,是经过“自然选择”的结果。
在契诃夫的时代,社会达尔文主义还是一种颇为流行的思潮,其巨大的危害还远未被人类充分认识到。当时,在一些处于通常带有掠夺性质的快速工业化阶段的西方国家里,培育出了最冷酷无情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1890年以后的德国思想界完全受到了这种思潮的感染。从目前我所接触的资料看,契诃夫对这种主义——契诃夫向来讨厌任何主义——似乎并不了解,因此阿克辛尼雅应该不是来自“主义”,而是直接来自生活本身。正因为如此,这一形象才会显得如此的生动和深刻,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对阿克辛尼雅的成功塑造或许也可以从高尔基给契诃夫的一封信中反映出来:
我对农民们朗诵《在峡谷里》。但愿您能看到结果有多么好!那些乌克兰佬都哭了,我也跟他们一块儿哭。他们喜欢“拐杖”,鬼才知道有多么喜欢!结果,有个叫彼得罗·杰里德的农民甚至表示遗憾,说是关于那个“拐杖”,写得太少了。丽巴也招人喜欢,一个老人说她是“伟大的俄罗斯母亲”。是的,这一切都好得很,我应该说,农民们原谅了所有的人,原谅了老崔布金,也原谅了阿克辛尼雅,总之原谅了所有的人!
“拐杖”是一个上了年纪、有点耳背的包工头,有同情心和幽默感,还有点自哀自怜,这个人物在某些方面也是对阿克辛尼雅的一种平衡。大概是这颗邪恶的砝码实在是太重了,即便有这么多人去平衡她,天平依然朝着她那边大幅度地倾斜。本身就是农民的“拐杖”受到农民的喜欢是不奇怪的,但无情的丛林法则的实践者阿克辛尼雅竟然也被人、至少被一群乌克兰农民原谅了,如果高尔基所言不虚,这倒是令人惊讶的。
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作者再次利用了村子地处峡谷的地理特点,使得看似简单的风景描写染上了浓重的象征意味。“村子已经笼罩在薄暮的昏暗里,那条(山坡上的)大路好比一条蛇,太阳只照到大路的上半部了”,过了一会儿,“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大路上半部的阳光也消失了。天黑下来,凉下来了。丽巴和普拉斯科维雅(丽巴的母亲)往前走去,她们在胸前画了很久的十字”。
在这之间发生了一件小事,丽巴和她母亲遇见了被阿克辛尼雅赶出家门的老崔布金,给了可怜的老人一块麦米馅饼。这又是一个有限的利他行为。但这不仅是受苦者的相互同情,弱者的相互同情,也是失败者的相互同情,且失败于一个共同的对手——阿克辛尼雅。小说在极其黯淡的调子中结束了,暗示着作者对毫无约束的利己主义“生存斗争”下人类命运的忧虑,或许还有祈祷。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变得臭名昭著之前,契诃夫已经在不动声色地谴责这种思想了。
7
本文在分析契诃夫的小说《在峡谷里》时,采用了一些社会生物学的观点,尤其是道金斯的观点。或许对一些人而言,社会生物学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因此作者以极快的速度做了一个介绍,在这种情况下,粗糙乃至舛错是在所难免的。为了更好地理解阿克辛尼雅这个人物,作者还用了道金斯的一个术语——效用功能(Utility Function)。道金斯的《伊甸园之河》至少两次被译成中文,这个术语分别被译成“有用功能”或“实用功能”,应该是不准确的。经济学中的效用理论、效用函数或边际效用递减,用的都是这个Utility。在道金斯的语境下,所谓的“上帝的效用功能”(这也是《伊甸园之河》第四章的标题),是指生物个体在竞争中追求生存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保障DNA流传的功能,类似于经济学中的效用最大化。对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而言,人类竭力逃避痛苦、追求幸福的心态,就是这种效用最大化的体现。
作者的初衷只是以普通读者的身份对小说的文本做一番细读,与大家一道分享契诃夫在小说艺术上给我们带来的快乐。现在文章写成这样的不伦不类,倒像是在炫耀什么。如果把有关社会生物学的东西统统拿掉,文章也是可以成立的,在篇幅上也可以减少许多,但我以为,借助于一些社会生物学的观点,尤其是把阿克辛尼雅提升到类似经过自然选择的“生存机器”的高度来认识,也许有助于理解小说的深刻程度。
这样做的理由或前提有两个。一个理由是,契诃夫是一位对人性尤其是普通人性有着深刻理解的作家。有时候,在夜深人静之际读契诃夫的小说,我甚至会觉得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一句话简直就是针对他说的:“这非常可能——也许有人会以为这种可能难以抗拒——我们常常会从小说中,而非从科学的心理学中,学到更多的有关人类生活和人性的知识。”(Thus it is quite possible--overwhelmingly probable, one might guess--that we will always learn more about human life and human personality from novels than from scientific psychology. The science-forming capacity is only one facet of our mental endowment. )《在峡谷里》虽然是一部关注社会现实的作品,但它与同时代其他作家的作品(例如库普宁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不同在哪里?不同在人性上。而以进化的眼光来看待人性,在威尔逊创立社会生物学之前早已有之。另一个理由则是,达尔文创立自然选择理论的灵感来源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学——斯密的古典经济理论以及马尔萨斯的“生存斗争”。这一点也很早即为卡尔·马克思所认识到:“值得注意的是,达尔文在动植物中重新认识了他自己的英国社会及其分工、竞争、市场、‘发明’以及马尔萨斯的‘生存斗争’。这是霍布斯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现在把经过改装了的“自然选择”反馈给在峡谷里的资本主义和阿克辛尼雅这样的经济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生物学家古尔德(S.J.Gould)认为,自然选择理论可以分为两个步骤来理解:第一步是遗传变异,这一步是随机的,所发生的变异在适应方向上并不表现出倾向性;第二步是自然选择作用于无倾向性的变异,通过使更能够适应环境的优势变种具有更大的生殖成功而改变一个群体。因此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达尔文主义不能简单地用“适者存在”或“最适者存在”来概括。斯宾塞曾建议用“最适者存在”来代替自然选择,并随心所欲地视人类社会为动植物之类的有机体。这位热衷于华丽体系的哲学家后来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要代言人,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全文完)
阿克辛尼雅的效用功能(一):http://zhuyekuang.blog.caixin.com/archives/135592
阿克辛尼雅的效用功能(二):http://zhuyekuang.blog.caixin.com/archives/13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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