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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契诃夫如星河般灿烂的小说群中,《在峡谷里》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悖反地位:一方面它被选入很多契诃夫的小说选本——早在1918年即出现在一个英译选本中;另一方面对它的认识又是那么的表面化和概念化,迄今未见一篇深刻的评论。契诃夫自己认为这个小说“写得很怪”,怪在哪里,却又语焉不详。2004年英国作家威廉·博伊德(William Boyd)出了一个选集,开列了他所认为的“十大现代短篇”,《在峡谷里》与博尔赫斯的《博闻强记的富内斯》、纳博科夫的《雅尔塔的春天》、乔伊斯的《死者》等一并入选,似乎再次验证了这种尴尬局面。
萨符拉索夫油画《白嘴鸦飞回来了》
契诃夫真正关注社会现实的小说并不多,《农民》和《在峡谷里》是介入这一题材的仅有的两个中篇小说(按照国外的标准,其实是篇幅较长的短篇小说)。前者反映了俄罗斯农民的生存状态和悲惨处境,后者尽管也涉及到农民的处境,但主要描绘的是资本主义在俄罗斯落后的农村地区的萌芽。
小市民或富农分子老崔布金一家是整个小说的中心枢纽,是各条线索和各种人物的交汇点。老崔布金有两个儿子,分别娶了两个俊俏的媳妇,丽巴和阿克辛尼雅。阿克辛尼雅烫死了丽巴的儿子尼基福尔,夺取了老崔布金留给孙子的地产,然后把丽巴赶回了娘家(丽巴的丈夫下狱了),最后甚至将崔布金本人也赶出了家门。与此同时,她的各项营生也越来越红火。在当地,她渐渐地成了一个很有势力的人。
故事大体上就是这样的。契诃夫被很多人尊为现代短篇小说之父,小说往往以情节淡化著称。《在峡谷里》也有这个特点,但并不典型,至少不如《带阁楼的房子》《主教》等小说典型,因为在纷繁的事件中有一条像动脉般凸显的情节发展线索,即阿克辛尼雅不择手段的发迹过程。小说之所以受到较广泛的关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有这么一条较为清晰的线索,就在于这个plot-driven;同样也是这个原因,使它在理解上易于误入歧途,因为理解整个小说的关键不在于故事或情节本身。
小说虽然有众多的人物,但最重要的人物只有两个,即老崔布金的大儿媳丽巴和小儿媳阿克辛尼雅,其中又以后者居绝对支配地位。可以这样说,理解了阿克辛尼雅,就理解了这部小说,因为她是解开小说何以写得很怪的一把钥匙。与善良、胆怯、软弱、虔诚的丽巴相比,阿克辛尼雅几乎是一个完全对立的形象。按照一种简单而过时的两分法,甚至可以把她直接划到坏人的行列中。很多作家都采用过人物对比的手法,这种手法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索福克勒斯和荷马那里。索福克勒斯是古代善于运用这种手法的重要作家,在他的戏剧中,通常存在着广泛的人物对比关系。但就某一对人物而言,人物对比通常发生在某一方面或者少数几个方面,例如《安提戈涅》中的安提戈涅/伊斯墨涅,大致可以归结为理想/世俗、坚强/随和等两个方面。同时代作家如屠格涅夫、托尔斯泰等对人物对比的手法也是非常重视的。但在契诃夫的小说中,这种手法并不常见,并不是因为他不善于或没有这个能力,契诃夫主要是写短篇小说的,篇幅上的限制使得这种手法缺乏足够的腾挪空间。不过我以为,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他的小说原则决定的。契诃夫的小说原则使他所描述的人性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为我们所熟悉的人性,通常无所谓好人与坏人。他也处理极端的人性,但他通常处理的是钟形曲线的中间部分(如果对人性也可以作定量统计的话,必定存在这样一个钟形曲线),而人物对比的手法却需要鲜明的甚至极端的人性。
然而《在峡谷里》却是一个例外,尽管人物对比手法主要体现在阿克辛尼雅/丽巴这一对人物那里,但这种对比要远远超过索福克勒斯,它是全方位的,高反差的,而不是在一两个方面,差别也不是一星半点(当然,这种高反差使她们都越出了钟形曲线的中间部分)。对于丽巴身上中的每一个特征,阿克辛尼雅几乎都有一个相反的特征与之对应;甚至在性吸引力上也是如此,丽巴是一个“乳房还看不大出来”的小姑娘,对如何挑逗男人一无所知,而阿克辛尼雅却使很多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作者在描写这两个人物时,也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对丽巴的形象刻画基本以静态为主,而对阿克辛尼雅的形象刻画则以动态为主。在小说中,阿克辛尼雅的第一次亮相是这样的:
阿克辛尼雅是个相貌俊俏、身材匀称的女人,遇到节日总要戴上帽子,撑起阳伞。她起床早,上床迟,成天价提着裙子,跑来跑去,弄得钥匙叮当响,忽而到谷仓去,忽而到地窑去,忽而到小铺去,老崔布金高兴地瞧着她,眼睛发亮。
阿克辛尼雅或许是契诃夫所有小说中刻画得最充分、最细致的人物。作者还从来没有从如此多的角度和侧面倾力打造一个人物,就连一些细小的场合,也会顺便捎上一笔。在小说的第三章,在对她电光般闪现的舞姿稍作描写后,作者又做了较多的静态描写:
阿克辛尼雅生着天真的灰眼睛,那对眼睛难得眨巴一下。她脸上老是带着天真的笑容。她那对难得眨巴的眼睛、长脖子上的小脑袋、苗条的身材,都有点蛇的样子;再加上绿色的衣服,黄色的前胸,唇边露出的微笑,看上去活像春天从嫩嫩的黑麦田里挺直身子,昂起头来瞧着行人的一条毒蛇。
契诃夫研究专家叶尔米洛夫注意到了这个人物的外表与内心的巨大差异,并试图解释契诃夫为何赋予她这样一个美丽的外表:
作者既让读者感到了阿克辛尼雅外貌上全部迷人的力量,感到了她那种高傲、震慑人心的美丽,又让人不能不厌恶这付假面具下面隐藏着的琐碎的、凶残的、寄生的兽性,使人对于阿克辛尼雅的妩媚本身也感到厌恶了。……外貌的美必须和内在的、道德的美融合在一起,如果它变成了一袭掩盖丑恶灵魂的外衣,它就侮辱了人的神圣的感觉,就意味着对人性的根本基础的嘲弄。这样的美是丑恶的:它愈美,就愈使人厌恶。
假如这位阿克辛尼雅就在我们身边,她肯定会使部分人士厌恶,不过也难保我们中的一些人不会成为小说中的邮政局长和火车站长。作为小说中的人物,她首先是一个艺术形象,一件艺术品。或许她的所作所为的确“侮辱了人的神圣感觉”,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人性的根本基础的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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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之前的学者,例如早期的进化论者拉马克就认为,自然界的生命存在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阶梯,而人类则傲然站立在阶梯的最高处。人类乃是自然的杰作,是大自然在这个星球上能够制造的最卓越产品的最高限度。
今天的生物学家普遍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人类跟蚂蚁、臭虫等现有的生物一样,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都是经过大自然亿万年来自然选择(自然选择是达尔文理论的核心)的结果。从这个角度说,人类跟蚂蚁是平等的。当然,人类肯定比微生物或者蚂蚁复杂,在组织上比它们高级,但是,在道德上却并不一定比它们高尚多少。
达尔文也是第一个以进化的眼光来看待人性(包括人类道德)的科学家。由于意识到自己的观点很不合时宜,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表述时便格外小心。这种小心在其著作《人类的由来》的总结部分也反映了出来。他首先对人类大大地谄媚了一番,最后才“顺便”带出一句他真正想要说的话:
人是从某种在组织上比较低级的形态传下来的,我抱憾地想到,对许多人来说,这将是不合胃口的。……不过我以为我们总得承认,人,尽管有他的一切华贵的品质,有他高度的同情心,能怜悯到最为下贱的人,有他的慈爱,惠泽所及,不仅是其他的人,而且是最卑微的有生之物,有他的上帝一般的智慧,能探索奥秘,而窥测到太阳系的运行和组织——有这一切一切的崇高本领,然而在他的躯干上面,仍然保留着出身于寒微的永不磨灭的烙印。
我们可以把达尔文对人类的誉词看成是对莎士比亚“人类是万物之灵长”说的一种翻译——翻译成科学家冷静而严谨的语言。由于进化论不仅与微生物、动植物有关,也与人类有关,因此达尔文的观点进入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并衍生出种种学说包括胡说八道在内,便成了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其中以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最大,最知名,最混乱,后来的名声也最不好。在社会达尔文主义中,最基本的信条是绝对的利己主义以及对无情的生存竞争的服膺。自然选择对人类社会也同样有效。按照19世纪美国社会学家萨姆纳(W. G. Sumner)的观点,如果有人在路边倒下了,就不应该觉得有什么遗憾。百万富翁也是自然选择的产物,自然选择作用于整个人类,将适合做某些事的人从中挑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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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达尔文主义蒙上了为纳粹的种族灭绝政策提供依据或借口的阴影,名声坏到了极点。1975年,当哈佛大学生物学教授威尔逊(E. O. Wilson)在《新的综合》中提出社会生物学的概念时,一些人便认为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改头换面。威尔逊也因此一度声名狼藉。不过在经受过最初的误解和考验后,社会生物学开始获得了较多的支持。最近十数年间,来自行为遗传学和神经生物学的一些研究对它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不过最著名的支持者依然是最初的盟友、同为动物学家的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1976年,道金斯发表了轰动一时的著作《自私的基因》,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这位达尔文危险的信徒又在《盲目的钟表匠》《伊甸园之河》等著作中强化了自己的观点。
在《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将“出身于寒微的永不磨灭的烙印”一直追溯到生命最寒微的阶段——30至40亿年前地球上形成原始生命的原始海洋(即“原始汤”)中。在以亿年为单位的漫长岁月中,有一天偶然出现了一个能复制自己的非凡的分子——所谓的复制基因,生命的起源才拉开了最初的帷幕。在这个阶段,原始生命的惟一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复制自己,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为不能够复制自己的生命,或者复制能力不够强的生命,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因此凡是经过自然选择留存下来的基因必定是自私的,自“原始汤”中即是如此。
道金斯认为,自然界的每个生命个体都是一台“生存机器”。他以猎豹为例说,它身上的每一个部件,它的牙齿、爪、眼、鼻、腿部肌肉、脊柱和大脑,全都是被精确设计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消灭瞪羚。这是猎豹被增至最大的功能。为了说明这一特征,道金斯借用了一个微观经济学术语——效用功能,认为这就是猎豹的效用功能(Utility Function)。至于瞪羚,它身上的每一个部件也是被精确设计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逃脱猎豹的追捕。“仿佛猎豹是由一位上帝设计的,瞪羚是由另一位与之竞争的上帝设计的。”当然,这两位上帝其实是同一尊神,这尊神不是别的,正是在社会生物学中居至高无上地位的“自然选择”。
在达尔文那里,自然选择的对象是生物个体;而到了道金斯那里,自然选择的对象则是寄寓于个体亦即“生存机器”中的基因或DNA序列。以这种“基因的眼光”去理解自然界的生命体,道金斯认为,它们真正的、被增至最大的效用功能就是维持DNA的存在。因此,在猎豹体内的DNA序列就是通过精确设计猎豹身上的每一个部件去杀死瞪羚,从而使其DNA序列的存在达到最大;而在瞪羚体内的DNA序列则通过促成相反的结果,以增加它们的生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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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作品中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之辈可谓多如牛毛,惟独这个阿克辛尼雅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仅仅是因为她是一对“矛盾”——外在的美与内心丑恶的结合体吗?须知在文学作品中,这样的人一点也不罕见。
在我看来,阿克辛尼雅的奇异之处在于,无论是外在的美还是内心的丑恶,都服务于一个功能,即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这是契诃夫设计这个人物时的一个根本出发点。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她的外在的美和内心的丑恶其实并无矛盾。它们是统一的,尽管是统一在道德水准线之下。在小说中,阿克辛尼雅最大的恶行是烫死了丽巴的孩子,促使她这么做的原因是,老崔布金立了一个遗嘱,将一块地送给了丽巴的孩子,这块地并非空白,上面有阿克辛尼雅盖的砖厂。也就是说,阿克辛尼雅是为了攫取一项很关键的利益而实施她的罪恶的。
不过给读者留下更深印象的却非她的恶行,而是她的“全部迷人的力量”。按照达尔文进化论的观点,雄孔雀的美丽羽毛或者热带礁鱼色彩斑斓的鳞片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目的是为了获取性选择的优势,这种优势将使其自身的DNA最大限度地流传下去。小说中的阿克辛尼雅既拥有又懂得利用自己在性选择方面的优势。她和村子里最有势力的家族——赫雷明兄弟中的一个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就是一个例子。而她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繁衍后代或者寻欢作乐,而是为了利益——搭伙经营他们家族的工厂。她还开了一家饭馆,她的饭馆(其实是她的姿色和手腕)像磁石一样把附近的邮政局长和火车站长也吸引了过去。为了进一步阐明性吸引力与利益的关系,契诃夫还特意举了一个老花花公子的例子。
有一回,一个上了岁数、装束时髦的地主,穿一件细呢料的长外衣和一双高统漆皮靴,跟她谈啊谈的,谈得入了迷,竟迎合她的心意,按照她说的低价,把马卖给了她。
这就是阿克辛尼雅的“效用功能”。这朵生长在峡谷里的“恶之花”,她全部的迷人的力量(她的身材和相貌,她的狡猾、天真的眼睛,她的精于计算、善于谈判和一阵风似的行动能力),以及全部不那么迷人的力量(读者可自行体察),都服务于一个目的——利益的最大化。至于同情、怜悯、负疚感等,则统统属于无效功能,对她的利益的最大化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因此在阿克辛尼雅身上也就找不到这些特点。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契诃夫心目中的阿克辛尼雅/丽巴与道金斯心目中的猎豹/瞪羚并没有可比性。或许我们可以把阿克辛尼雅看成是对猎豹设计的一种模仿,但我们却不可以同时把丽巴看成是对瞪羚设计的模仿。如果说在大自然中,某个地区的猎豹和瞪羚能够达到一种动态的生态平衡的话,那么在小说中,丽巴的存在则是对阿克辛尼雅的一种平衡,这两种平衡的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丽巴代表了人性的另一面,代表着人类的同情、怜悯、克制和忍耐,但丽巴不具备瞪羚那样的反抗精(机敏的躲闪和高速的逃跑也是一种反抗,可以让猎豹饿死),因而这种善是软弱的。
作者不仅从设计人物的角度考虑到了这种平衡,事实上,在小说的整体层面上,作者也一直在不动声色地显示这种人性的存在,用同情、怜悯和利他行为作为对“自私的基因”的一种平衡,尽管这种同情、怜悯和利他是有限的。正是这种在人性整体上的平衡,使得这部篇幅不长的小说走向了深刻和伟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在小说的第八章,同样是承受丧子之痛,丽巴并没有重复像契诃夫早期小说《苦恼》中马车夫那样的遭遇。
(本文的学术版本已发表于2015年第9期《山花》杂志,这是文章的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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